县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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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X 县整顿规范建筑市场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整治建筑市场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 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领域施工许可、招标投标、承发包、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材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在建工程项目为载体,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促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诚信守诺意识进一步提高;无证施工、围标串标、违规承发包、项目人员脱岗缺位、建材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建筑市场监管效能大幅提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逐步形成。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以及 2021 年 5 月 1 日以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公示等招投标资料。

 (一)

 建设单位

 1.未批先建、违法发包、指定分包,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等行为。(责任科室:建管科、质监站、监察科、城建科、人防科)

 2.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不合理设置资格条件、业绩门槛、信用指标等歧视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责任科室:招标办、监察科)

 3.任意压缩工期,提供不合格建材,直接发包预拌混凝土等专业分包工程,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责任科室:建管科、质监站、建材站、城建科、人防科)

 4.不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违规延期结算、拖欠工程款,不按规定拨付人工费等行为。(责任科室:人防科、清欠办、定额站、城建科)

 (二)

 参建单位

 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违规超资质承揽业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责任科室:建管科、招标办、监察科、人防科、城建科)

 2.设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问题。(责任科室:建管科、监察科、人防科、城建科)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同时兼任多个项目、到岗履职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培训、未依法持证上岗,使用不合格建材,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或不按方案施工等行为。(责任科室:建管科、城建科、人事科、质监站、安监站、监察科、人防科)

 4.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疏于管理,项目总监同时兼任3 个以上项目,未按规定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进场人员资格,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责任科室:建管科、质监站、城建科)

 5.检测单位不按规范规定程序进行检测,使用不合格仪器,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责任科室:质监站)

 6.招标代理机构为代理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等服务,评标专家泄露评标信息、不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评标等行为。(责任科室:招标办、监察科)

 7.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清欠办、监察科、城建科、人防科)

 (三)

 监管部门

 1.是否依法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对招标文件、开评标过程、评标结果公示公告是否实施全流程监管;对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和投诉举报事项是否依法依规查处。

 2.是否对工程承发包等市场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下级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等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是否依法查处。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2 年 2 月中旬)。印发工作方案,部署任务,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在全县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项目自查、企业自查(2022 年 2 月下旬至 3 月底)。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机构、商砼站等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对整治重点列明的行为和问题,逐条对照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立查立改。凡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

 (三)部门检查(2022 年 4 月上旬至 5 月中旬)。县住建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辖区内工程项目、建筑企业、监理企业、设计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商砼站等全部检查一遍。检查要有所侧重,对多年来信用良好的企业项目可不检查,对信用不良、发生质量安全隐患甚至被处罚的、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 对照 1 2021 年 欠薪投诉台账)的企业项目要重点检查。

 (四)复核督查(2022 年 5 月下旬至 6 月上旬)。县住建局检查完成后,将检查范围、检查情况、下步整治及处罚措施汇总后报市级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按照不低于 30%的比例,对县级主管部门检查过的项目进行复核,监督落实下步整治、处罚措施,复核时要兼顾未发现问题的和问题较多的项目。

 (五)执法处罚(2022 年 6 月上旬至 6 月底)。县住建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快从严处罚,将有关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公开通报。

 (六)巩固提升(2022 年 7 月至 9 月底)。县住建局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根据排查出的问题、采取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推动建筑市场秩序持续规范。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结合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管科、城建科、法制科、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招标办、清欠办、监察科、建材站、人事科、人防科),专班办公室设在建管科,按方案节点开展检查抽查工作。做到“逢检查必执法、逢执法必处罚”,查处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二)强化整治措施。县住建局整合建筑市场、招标投标、质量安全、执法监察等监管力量,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合力推进。要充分利用监管信息系统、实名制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信用管理激励约束作用,对诚信守法者实施正向激励,对违法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

 (三)实施联合惩戒。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因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不到位或未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需由其他部门处理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广泛宣传发动。县住建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介发布通告,在施工现场悬挂标语,公布投诉电话接受举报,广泛营造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专项行动强大声势。

 (五)严密协作配合。各业务科室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确保我县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专项行动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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