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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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方案(全文)

 

 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方案

  根据《xx 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长效机制,打造“用脚步丈量城市,用真心服务人民”的 xx 城管品牌,实现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

 二、活动内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在行政执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生活和建筑工地噪音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占道和跨店经营、户外广告及店招(牌)管理、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

 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四项整治”。全面整治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专项整治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事前公开:“三项制度、四类文本、五个清单”是否按照要求公示齐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否公示;是否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各类执法流程图为载体,全面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执法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

 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是否依法依规佩戴或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是否依法依规出具相关执法文书,是否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否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事后公开:是否按时主动在部门网站或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结果,是否进行分类公示。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文字记录:是否严格按照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做到一案一卷。

 音像记录:是否按照要求配足音像记录设备;是否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

 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是否按照清单要求进行音像记录;是否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并入卷。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是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是否按照编办、司法局明确的比例配足配强法制审核人员;是否定期开展法制审核人员培训;是否做到应审尽审,是否存在法制审核把关不严和未经法制审核作出行政执法决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是否单独入卷;是否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工作是否到位。

 (二)选择性执法问题专项整治 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折扣。是否建立和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带队领导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是否按规定每半年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不低于 3 次,是否出具督查通报,是否通过网站、公示栏等方式进行检查公示、是否对督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2.违反规定有案不立,重复执法。是否存在对问题线索、群众来电来访、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有案不立;是否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行政违法行为进行两次以上的立案或处罚。

 3.滥用自由裁量权。是否存在卷宗中未明确表述适用使用自由裁量权的依据和证据;是否对同类案件同种情形适用标准不同,或重责轻罚,或轻责重罚,显失公平;是否存在执法过程中任意扩大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否存在对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时限未作规定时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是否存在曲解法律、法

 规,超越法定裁量范围的情形。

 4.行刑衔接不畅。是否存在该移送的不移送,应及时移送的拖延移送;是否对不需要刑事立案、需要依法追究行政处罚责任的,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是否存在执法不公开不透明、搞暗箱操作;是否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一刀切”执法问题专项整治 1.执法不严格。是否存在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是否对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是否存在该报告的行政执法事件不报告,该移送的案件不移送等问题。

 2.执法不规范。是否存在不按法定权限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是否存在当事人签字不齐全,提供复印件无当事人或提供人签字,适用法律不准确,法律条款书写不完整,文书制作不规范,文书中存在表述事实不清、存在矛盾的现象;是否存在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文明执法问题专项整治 1.执法简单粗暴。是否存在行政执法工作创新不够、办法不多,监管执法常常以罚代管、以罚了之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注重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采取压制强迫等简单粗暴的方式,习惯沿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开展执法工作。

 2.执法不文明。是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严守纪律、规范、规矩等不正之风;是否缺乏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工作态度简单粗暴、口大气粗、盛气凌人,是否存在工作浮于表面,执法不认真、不扎实、走过场、走形式等问题。

 3.执法不廉洁。是否吃拿卡要,收受贿赂,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是否存在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四个整治”工作有力推进,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整治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收集、报送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大排查(2022 年 5 月)。

 一是各股、室、队、中心组织本单位执法问题大排查,从“四个整治”中查找本单位执法突出问题,局督查股牵头随机开展 2次全局执法突出问题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聚焦重点对象。以企业、社区、工地 3 个重点领域的从业群体为主要对象,深入企业、社区、工地进行走访调研,与企业社区负责人和职工、人民群众深入交流、用心互动,掌握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看法和意见。

 三是丰富排查形式。综合采取大走访、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

 深入了解企业、从业群体、居民诉求。各股、室、队、中心要确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5 月 30 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汇总。

 (二)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大整治(2022 年 6 月-9 月)。

 一是建好整治台账。各股、室、队、中心要对照整治内容和整治重点,建好问题整治台账,明确问题分类、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等内容。要坚持一事一办、即报即查、即接即办。

 二是做好分类整理。属本单位范围的突出问题,要立行立改;超出本股、室、队、中心权限范围的,要及时上报反馈,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各股、室、队、中心要制定整改方案,不留死角,逐一销号。局督查股负责对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各股、室、队、中心于 9月 5 日前,将问题台账及整改结果等相关材料报局政策法规股。

 (三)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总结提升(2022 年 10 月-11月)。

 一是突出建章立制。各股、室、队、中心要根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自身查摆出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多措并举出成果,推进整改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体系。

 二是总结经验做法。各股、室、队、中心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举措,挖掘特色亮点。

 三是实现全面提升。各股、室、队、中心要以此次承诺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效能,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各股、室、队、中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队、中心要高度重视,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把握时间节点,明确活动要求。

 (三)扎实推进落实。各股、室、队、中心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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